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2008年教师晋升中初级职称业务考试分数线公布如下:
1、本次划分原则:申报中级职务分学段、分学科按比例进行淘汰。申报初级职务40分及以上者均为合格。
2、凡理论考试分数达到60分及上者均为合格,凡理论考试分数在49.5及以下者一律淘汰。
3、欠发达乡镇教师和职业高中教师在各学段各学科分数线低于5分内予以照顾(低于50分者不予以照顾)。
4、男在195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女在195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凡有参加考试的都作为合格论处,成绩带入综合考试计分。
5、各学段、学科分数线及上线人员名单见附件。
6、对公布对象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欢迎监督举报。监督电话:64762548 64751553 64758543。
苍南县教育局人事科
2008年11月21日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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