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浙江省苍南中学 >> 信息传真 >> 文件发布 >> 上级文件 >> 正文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校招生信息技术考试计算机软硬件环境自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苍南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9 9:18:47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校招生信息技术考试计算机软硬件环境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
    根据教育厅要求,我省自今年开始将把信息技术课程纳入高考。为组织开展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信息技术考试工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编制了《普通高校招生信息技术考试计算机软硬件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请各地根据《基本要求》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就自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必须根据《基本要求》相关要求,组建自查工作小组,分县(市、区)对已启用的考点开展自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要形成自查报告,对于达不到《基本要求》的考点,要在所辖县(市、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协调,做好整改准备,并且及时报告。自查报告请一式二份(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于2010年3月5日前反馈我中心。
    三、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13516710077;传真号码:0571-87880813;电子邮箱:caonxing@sina.com。传真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一○年三月一日
 
根据以上文件通知要求,请我县14高考考点学校按《普通高校招生信息技术考试计算机软硬件基本要求》做好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2010年3月11日星期四之前发到5941966@qq.com,联系电话:64759152。
 
附件1
全省2010年上已启用考点名单
kc_h
ds_h
xq_h
mc
033301
03
33
苍南中学
033302
03
33
灵溪中学
033303
03
33
灵溪二高
033304
03
33
求知中学
033305
03
33
县职业中专
033306
03
33
灵溪三中
033307
03
33
龙港高中
033308
03
33
龙港二高
033309
03
33
龙港二中
033310
03
33
巨人中学
033311
03
33
龙港三中
033312
03
33
龙港一中
033313
03
33
灵溪一中
033314
03
33
灵溪二中
 
 
附件2
普通高校招生信息技术考试计算机软硬件基本要求.xls
 
 
2010年3月8日
附件下载:

信息录入:李凤肖    责任编辑:李凤肖 

没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