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在德清召开的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侯靖方提出:要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全面推行“阳光收费”、“阳光招生”,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省教育厅副厅长郑继伟、张绪培分别就实施“阳光招生”和“阳光收费”工作作了专题讲话。
侯靖方指出,要坚持和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加大教育投入、规范合理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两个“三管齐下”,努力构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其次,要实行“阳光招生”,确保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郑继伟副厅长提出了我省实施“阳光招生”的原则和基本内容,即:完善招生制度,狠抓薄弱环节,全面公开信息。通过建立高考预警机制,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加强检查监督机制和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来规范程序操作,使高校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各项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各项流程都按规定动作进行。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平台,在原有网上录取系统的基本构架上,借助于媒体和其他有效的宣传途径,将与高校招生报名、填报志愿、统考等有关的各类信息和招生录取政策、办法,及时向社会和考生公布,保证命题信息的对称,扩大公示内容,为考生提供全面、准确、快捷、高效的高考咨询平台,从而进一步增加招生录取过程的透明度,加大社会对招生录取过程的监督,使高考在“阳光”下透明操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张绪培副厅长指出,2005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大治理力度,巩固治理成果,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一是落实政府责任,依法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教育法》的规定,依法保证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各部门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实现综合治理。三是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尽力实现教育公平。各地要努力实现城乡教师收入同水平,城乡学校公用经费同定额,城乡学生接受的教学、生活条件同标准。四是强化思想道德教育,预防教育乱收费发生。五是坚持以人为本,更加关注弱势群体子女入学。做到减负与减费相结合,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同时,减少学生和家庭的费用开支。六是完善教育收费政策,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七是管住收费“收、管、用”环节,实施“阳光收费”。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听证制度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学校经费使用审批制度。八是加强对教育乱收费的监督检查,继续保持治理力度。